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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关于卫星直播对有线网络业务的影响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 
 

    国外卫星直播业务的开展情况

    卫星直播电视在全球各地,特别是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中发展迅速。根据英美三大世界知名的直播卫星电视公司2006年初公布的公司运营报告,至2005年12月31日,英国BSKYB直播卫星电视系统的新订户增加至805.9万户,比2004年增加新订户45万户,市场成长率6%;美国DIRECT

    TV直播卫星电视系统订户增至1513.3万户,市场成长率约8.4%;而ECHOSTAR通信公司拥有的DISH

    NETWORK直播卫星电视系统订户增至1204万户,比2004年增加新订户113.5万户,市场成长率约10.4%。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底美国两大直播卫星电视系统共拥有的直播卫星电视订户已上升到2717.3万户,占美国约1.1亿电视家庭用户的市场份额随之上升到24.7%,这表明目前每4户美国电视家庭就有1户在收看卫星直播电视,也表明直播卫星给美国有线正带来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而在英国和爱尔兰,BSKYB公司的DTH订户更是占到这两个国家电视家庭总数的30.4%,这表明现在每3户英国、爱尔兰电视家庭就大约有1户在收看卫星直播电视。在亚洲,卫星直播电视业务除了在开展较早的日本、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以及韩国等国家继续蓬勃发展外,原先一直以担心国家安全和西方文化入侵为理由禁止家庭直接接收卫星电视的印度,2000年以来也已经开放接收卫星直播电视的市场。

    全球目前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卫星电视直播业务,付费卫星直播频道超过3000个,通过有线电视网转发的卫星频道还有3000多个。全球卫星直播产业的总产值,已经达到了近500亿美元。

    国外的卫星直播业务以付费为主要经营模式,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直播卫星的节目内容都为付费节目,如体育类节目等,其中包含不少成人节目和博彩节目。不同于国内的公益式卫星电视服务,国外的卫星节目在一开始就是以付费为目的进行运营的。

    我国目前卫星直播业务的政策

    1、卫星接收的有关政策

    根据1993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129号令,即《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中第八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和第九条“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在139号令修订方案出台之前,所有的集团和个人用户都不能私自接收卫星节目。

    2、直播卫星接收政策的相关动向
 

    2006年1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2006年广播影视工作要点)提出的“组织制定卫星直播电视、卫星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规划,为开展数字业务做准备”,“抓紧修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即1993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129号令)”以及“利用有线和卫星等多种技术手段,不断增加节目套数,提高村村通水平”。

    张海涛在CCBN2006主题报告会上的讲话也提出:一是要利用有线电视、卫星共用天线接收等多种技术手段,不断增加节目套数,不断提高传输质量。二是要积极研究卫星直播及卫星移动多媒体关键技术,建立卫星直播系统和卫星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培育市场主体,开展相关业务,提升广播电视的传播能力。三是积极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数字广播、IP电视、手机电视、卫星直播、楼宇电视等媒体的技术标准。四是要提高卫星传输的抗干扰能力;同时建立和完善星网结合、互为备份的多元化传输覆盖体系,完善地面上行、接收相关配套设施和监测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安全播出的隐患,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传输。

    所以根据总局有关领导的讲话可以看出,直播卫星作为“村村通”工程的信源和有线电视的补充,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但从经营方式看,有可能把直播卫星业务按市场方式操作,推向市场。

    卫星直播业务的优缺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1、与有线业务相比直播卫星的优势和影响覆盖面广、接人成本低。直播卫星发射后,经过运行期,正式运行后,可以覆盖我国大陆所有地区和港、澳、台等地区。在用户终端采用小于0.5m的天线结合卫星接收机就可以保证接收。相对于有线的线缆入户接入方式,直播卫星的覆盖范围广泛,尤其是在山区和农村等有线目前没有接入的用户,直播卫星的发射可以直接接入。

    信息产业部颁布了数字电视卫星接收设备的推荐标准,其中包括了机顶盒标准和机卡分离标准。如果直播卫星在信源编码上采用AVS标准,并使用信产部的推荐标准,会大大的降低卫星接收机的成本,如果采用机卡分离的推荐标准,则在技术上保证了广播式免费节目和付费专业节目的灵活销售,而终端在接收付费节目时只需要增加智能卡即可。

    将接入成本、用户终端设备成本和销售付费节目时节目解密的智能卡成本进行比较。

    其中影响。直播卫星的发射会对有线网络有直接的业务竞争、分割有线现有用户资源。除此之外还会对我们产生非业务竞争类的影响:

    (1)由于卫星直播的播发方式,卫星节目直接入户,会减少省外卫视节目的网内落地费的收益;

    (2)由于卫星接收政策的修订,会增加小片网整合的难度。

    2、与有线业务相比直播卫星的缺点

    单一的广播业务形式、无法开展交互业务。直播卫星的业务方式单一,只是通过卫星转发各类电视节目和少量数据信息,起到电视直播的作用,给用户提供的服务只有广播式的单项收看数字电视节目,不能够提供双向的交互业务。由于目前卫星信道的限制,卫星直播业务还无法和语音、互联网等业务相结合,开展新业务。而数字电视的机顶盒终端和有线网络结合可以开展交互式的点播业务。并能够开展双向的互联网业务和语音业务,最终成为家用的多媒体终端。
   节目过于宽泛,对用户的针对性不强。由于卫星节目覆盖全国所有地区,所以卫星上的节目比较宽泛,对于不同类型的用户没有针对性。卫星的直播节目不可能直播各省、市、县的地区电视台节目,所以也不会具备地方台电视节目和当地的公共信息。而有线网络可以传输省、市、县各级地方电视台的各套节目,充分针对不同地区的当地政府、当地用户做到个性化服务,还可以在数据广播,网站信息中加入当地的政府公告、公共信息,方便当地政府也方便当地用户。针对不同类型的用户,卫星的直播节目也只能做到对于不同类型的用户销售不同的节目,但是节目总数是确定不变的。目前卫星直播中所有可能有的节目,有线网络都可以落地这些节目,而且有线网络可以根据不同用户类型提供数字电视、点播、互联网等多种内容。尤其是政府对直播卫星电视节目会控制得更加严格,相对于有线节目对用户的吸引力会稍弱。

    节目资源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一定的过渡周期。目前的各上星节目都在现有的各个卫星上,节目的转星需要一定周期,所以直播卫星的节目源不可能一下做得很充足,开始可能会以CCTV的节目为主,然后逐渐增加,其中预计至少会有半年到一年的过渡周期。

    3、针对直播卫星业务开展之前各地有线网络应做好工作

    (1)加快双向网改造,完善交互的网络平台。要与直播卫星的单向信道竞争,就要实现双向业务,但是目前网内还有大量的单向550MHZ网络无法在上面开展双向业务,所以需要对现有网络中的单向网络进行改造,建立一张能够实现交互业务的网络平台。这样才能够在业务上远远超过直播卫星,实现有线网络的双向业务。

    (2)加强多业务捆绑的营销方式。目前有线可以开展模拟电视、数字电视、宽带接入等业务,以后还可以建设语音业务,在业务形式上来比较丰富,不同于卫星直播只有单一的电视业务。所以公司可以针对多种业务进行灵活的业务捆绑营销方式,以业务捆绑的方式吸引用户,与直播卫星竞争。

    (3)加强有线网的增值业务。与卫星直播不同,广播网络可以开展如点对点视频、数字广播等各种增值业务,我们应该加快开发有线网内的各项增值业务的进度,通过各种增值业务与直播卫星竞争。

    (4)增加网络的覆盖率,尤其是农村的覆盖率。目前离直播卫星的正式运营还有一定的时间,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农村用户的覆盖率,避免在直播卫星运营后,在与直播卫星兑争用户时由于网络无法覆盖带来的硬伤。

    (5)加强客户服务质量。由于直播卫星覆盖全国,而地面段的运营只有中数传媒一家公司经营,所以客户面太宽泛、不可能做到针对性很强的客户服务。而我们的有线网络由各个分、支公司针对当地用户进行本地化的客户服务。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和提升在客户服务上的优势,认真做好如故障处理、终端维护、用户回访等各项客服事宜,从服务体系上与直播卫星竞争。

    (6)加快用户发展、整体转换、体外网整合,做到先入为主。由于直播卫星发射,国家会修订现有《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会放宽对卫星节目的集团和个体用户接收政策,一定程度上人允许对集团和个人用户自行接收卫星节目,会对现有的用户发展、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等产生影响和业务竞争,会对公司的体外网整合增加难度。

    (7)做好市、县一级的本地化服务和信息化服务

    针对直播卫星节目地区针对性的不足,开展有线网的本地化服务,做好对市、县一级的电视节目传输。并通过数据广播等业务形式向用户提供当地的政务、公众信息等信息服务,促进当地的信息化进程。也是与直播卫星进行业务竞争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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